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和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 6 月 16 日起,将对后勤管理处原处长巨宏伟同志进行离任审计。
审计组组长:王庆荣
审计组成员: 李 夏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 话:8685096
电子邮件:lzwlxysjc@163.com
办公地址:综合楼804室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16年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