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双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双创专项资金的效益,根据《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16]59号)规定和《关于对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甘教审[2017]12号)的要求,决定对我校双创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为保证审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调查掌握我校双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总结双创专项资金管理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双创专项资金的管理,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审计内容
1.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按批复的预算及时足额到位,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2.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和调整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是否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挤占、虚报等情况;
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4.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各项开资是否真实合理,项目经费决算是否与财务账簿一致;
5.资产购置与使用情况。资产采购及招标程序是否合法,合同签署及执行是否合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所购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6.项目计划(协议)执行与完成情况。有无擅自变更项目计划,有无超计划、超标准、超面积、超预算的计划外工程问题;
7.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预算文本确定的绩效目标为依据,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进行评估。
三、审计范围及方式
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前我校双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方式:自查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自查阶段:学校相关单位对双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面自查,具体包括:项目立项报告、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固定资产入账及经费日常运行情况,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各部门自查结束后,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2017年9月30日前交审计处。
审计调查阶段:召开会议,核对有关资料及财务账目。
四、审计计划
1.2017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各项目负责人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2.2017年10月9日前,下发审计通知书;
3.2017年10月12日至20日,按照本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实施审计,并做好审计取证工作,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编制;
4.2017年10月27日前,完成审计报告。
五、审计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审计调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握阶段工作时间,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根据审计要求及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确保审计工作按照规定进度及要求完成。
兰州文理学院审计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