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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综合实训中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日期:2018-01-10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审计处   |  浏览:537 次

兰州文理学院综合实训中心经甘肃省发改委(甘发改社会〔2017188号)核准立项,现对综合实训中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综合实训中心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5425�,估算总投资约15171万元。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招标代理

6.代理服务范围:办理项目的招标报建、登记、备案手续;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招标答疑;组织开、评标会;负责中标公示及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签定合同。

7.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在优惠20%基础上自主报价。

8.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投标人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有要求的服务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甲级和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投标人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和良好的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招标师资格且从事本行业资历多年,有主持同类工程招标的工作经历;服务期内项目团队人员相对稳定;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接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与投标单位串通等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须知: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单位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和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以上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需提供由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准许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报名时间:2018 10  日至20181 12 16:00       

  报名地点:兰州文理学院综合楼804

联系人:        

 联系电话:8685096

 

 

 

 

 

                                  兰州文理学院审计处

                                                      2018110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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