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7月7日起实施)和《兰州文理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兰文理[2017]178号)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自2022年4月6日起,对原后勤管理处处长、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后勤管理处党总支副书记凌毅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周期为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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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