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7月7日起实施)和《兰州文理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兰文理[2017]178号)文件精神,审计处已于2022年4月2日送达审计通知书(兰文理审通[2022]13号),自2022年5月30日起,对原新闻学院党总支书记王全胜同志任职期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予以公示。
审计期间,校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同志在原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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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