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内部审计资料备案承诺书
根据《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63号)第二十条要求,本单位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含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及查处结果等资料报送省审计厅备案,并郑重承诺,以上备案资料以及填报的相关表格全面、真实、完整并与原件一致。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